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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有五县(市、区)获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

发布日期:2013-4-25  浏览次数:1871


经地方推荐、专家审评、网站公示、举报核查等程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共遴选出国家示范县85个。我省有池州市贵池区、歙县、天长市、和县、潜山县等五县(市、区)获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

我省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整体推进”的原则,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为抓手,以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为核心,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餐饮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覆盖全省县乡村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快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制定了《安徽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评定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平脸”等脸谱在店堂醒目位置统一公开标示,实施动态管理。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用餐监管机制。坚持农村宴席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和申报备案制度。四是创新实施餐饮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采取悬挂条幅、制作标牌、印发宣传材料、举办街头咨询日等形式,深入开展“餐饮安全知识大讲堂”、“餐饮安全公益宣传片播放”及户外公益宣传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