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集中销毁查获假劣“四品一械”
发布日期:2013-3-18 浏览次数:1930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四品一械”的违法行为,日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相继开展了集中销毁一批查获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活动。
蚌埠市局在市区某企业锅炉房集中无害化销毁了自2012年以来查获的部分假劣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共涉及160余个品种、4000余件,货值金额6.2万余元。2012年,该市立案查处药械案件487件,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37件,餐饮食品198件。
当涂县局对去年查处的90余批次的假劣或过期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货值2万余元。2012年以来,该局查处了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金功夫等13个品种,青皮、桂枝等11个品种的中药饮片,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无糖高钙片等5个品种保健食品,小儿腹泻贴等12个品种假冒医疗器械产品。
滁州市琅琊区局将2012年度收缴的100余种,价值数万余元的查缴的药品及器械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焚烧销毁。
寿县局在寿春镇南门外垃圾处理场集中开展了“3.15”销假活动。共销毁查处没收的各类假劣药械242种,货值达10.5万余元;不合格食品14种次,货值0.6万元。
石台县局组织涉药涉械单位在城郊垃圾场开展过期失效药品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过期药品、医疗器械 69 件, 85个品种,货值 3 万余元。集中销毁的药品主要来源于医疗机构、药品批发企业自行清理淘汰的过期失效药品、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以及该局在日常监管中查获的过期失效药品。
固镇县局联合县工商局等单位在硫酸厂附近举行集中销毁假劣食品及药品活动,共销毁假劣药品92批次,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药械66批次,价值人民币1600余元;假劣食品280千克,价值人民币2700余元。
这次集中销毁假劣产品金额大、品种多,全面展示食品药品市场整治成果,净化市场环境,对进一步震慑制售假劣“四品一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引导教育食品药品从业者有良好的宣传效果。